和田市团结新村幼儿园设备及教学器材配套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公司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和田市团结新村幼儿园设备及教学器材配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采购文件编号:XJHXD-ZBCG-2016-010
二、项目名称:和田市团结新村幼儿园设备及教学器材配套采购项目
三、采购类型:公开招标采购
四、采购内容:包二:电教、办公电子设备类;包三:校园监控、广播系统类;包五:食堂设备(具体标准、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五、预算价:包二:25.68万元;包三:28万元;包五:10万元。(最高限价,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六、招标范围:采购、装运、安装、施工、摆放、调试、验收及相关服务等。
七、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
2、包三需提供省区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丙级资质或国家级三级资质及以上;
3、包五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3C”认证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10月26日-11月3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携带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为“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法人授权投标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上述所要求的资质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和田市屯垦西路3号地区公安局家属院)报名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投标,资料提交不全者,一律谢绝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日期:2016年11月16日10: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开标时间截止前送达指定的地点,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开标地点: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三桥桥头)
十一、招标代理: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许兰芳 0903-2523029
和田市教育局 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