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四川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8-21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SCIT-ZG-20150753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 | ||
公告类型 | 结果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5-08-20 12:30 | ||
采购人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 | ||
更正公告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包个数 | 1 | ||
采购结果总金额 | 人民币278.1万元 | ||
定标日期 | 2015-08-14 | ||
各包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报价 | 中标供应商名称:成都好亮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278.1万元 中标人地址:火车北站肖家村三巷银色底座5号 | ||
各包合同履行日期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董平(组长)、罗杰、周东辉、马跃新、朱垣铭(采购人代表)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人: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 地 址:龙泉驿区龙泉街道东街92号 联 系 人:彭老师联系电话:028-84857781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 联系方式:028-87797107,87796339,87793103,87797837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一支行 账号:51001416108050912708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本项目联系人:宗先生联系方式:028-87797107,87796339,87793103,87797837转851 | ||
备注 | 服务要求:1、项目验收要求 (1)中标人在发货之前,应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货物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合格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给使用人付款单据的组成部分,但不应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的最终确认。 (2)在最终验收前的实施过程中,货物的安全等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龙泉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8-84636986 (3)在合同规定的质保期内,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或器件等,使用人保留向中标人提出索赔的权利。 (4)采购人有权派出技术专家对投标货物的制造过程进行抽查或监造,以及参与设备的性能检验和试验运行,中标人有义务提供方便和配合。 2、项目质量检测要求 (1)项目安装前的产品质量检测:供应商组织备货完成后,采购方将组织启动项目的产品质量检测(委托第三方质检机构)工作; (2)项目整体安装调试结束后的整体质量检测:供应商将产品送达项目学校安装调试,待整体实施完成,采购方将委托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现场质量验收,并出具质量验收报告。 (3)费用:项目履约验收及产品质量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若检测验收不合格需进行复检,所有复检费用也由供应商进行承担。(重要提示:产品质量检验如涉及破坏性测试,所抽样品检验后可能会涉及损坏或破坏,如因破坏性测试导致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短少的,应在采购方要求的期限内重新补足不足部分,且不为此向采购方主张任何费用或补偿。) (4)针对本项目的第三方质检机构由采购人指定。 3、交货期及服务要求 (1)、投标人中标后应于合同签订后一周之内前往龙泉驿区教育局指定的所有项目学校地点进行所有项目实施前的实施方案落实工作,并取得龙泉驿区教育局和使用方(学校)的书面签字认可,之后进行全面的货源组织、生产、安装、调试等项目整体实施工作; (2)、供应商须保证本项目中所约定的全部产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于10日内全部送达采购方指定的地点,并按照要求完成安装、调试、整体实施等全部工作,并通知采购方组织进行项目的履约验收和整体安装调试后质量检测。若供应商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期和服务要求全面完成所有项目的备货、安装、调试、整体实施等全部工作,将追究违约责任,并会同财政等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相关处理。 (3)、供应商须在中标之后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提供投标所有产品的的质保书(投标人或生产厂商的)和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人或生产厂商的)。 4、质保期: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两年,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涉及的所有的项目的维修及更换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果连续3次出现同样故障,中标供货商须无条件进行产品更换。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在货到、安装、调试以及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5%,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在产品无质量问题的前提下无息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