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广西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8-21 |
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受榆林市公安局榆神工业园区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榆林市公安局榆神工业园区分局采购厨房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榆林市公安局榆神工业园区分局采购厨房设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LCGS2015-038J
三、采购人名称:榆林市公安局榆神工业园区分局
四、 地 址:榆林市公安局榆神工业园区分局
联系人:尚志强 联系方式:1800912292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榆林市新建北路原榆林宾馆2号楼4楼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厨房设备;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谈判内容》。
资金预算:21万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六、投标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提交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备厨房用具生产或销售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不需提供,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
(4)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灶具生产厂家由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2、有关资格证明文件的特别提示:
(1)投标人在领取谈判文件时出具领取谈判文件经办人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招标现场提供上列(1)-(4)项资格证明文件原件(不能提供资质文件原件的,可提供须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的影印件),缺项或者符合性、有效性、合法性审核不合格的,自动丧失投标人资格。
(3)投标人按上述要求单独分装资格证明文件,以备审核。
(4)投标文件1正2副,正、副本内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谈判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15年8月24日至8月28日时止(工作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5:00―17:30;
2.领取地点: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2409室)
3.领取方式:领取谈判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或用电子邮件发送。
4.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向综合科转账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元。
5.领取联系人:武 琴 陶 珊 联系电话:0912-6082803;
邮箱:ylsjzfcgzx@163.com
七、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9月1日上午9:30时前;
2.谈判时间:2015年9月1日上午9:30时;
3.谈判地点: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大厅
九、其它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柴瑞科 曹磊
联系电话:0912-328647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榆林西沙支行
账 号:1028 1705 7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