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云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8-21 |
中盈(分)招字2015129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厨房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云南中盈(普洱)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编号:中盈(分)招字2015129)进行询价,诚邀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内容:厨房设备1批。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技术要求。
二、询价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8月 21日至8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询价文件出售地点: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
三、递交时间:2015年8月28日09:00-09:3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8月28日0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三楼会议室。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安装、调试、维护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满足本采购项目需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认证;经销商需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报价人具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流程,提供售后服务机构信息,须承诺提供三年以上免费保修服务;
4、报价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次采购货物为国产产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询价文件售价:300元/份(询价文件售后不退)。报价文件:一式肆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及电子光盘一份。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时应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采购人: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158991992958
地址:思茅区龙生路85号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盈(普洱)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戚师 联系电话:0879-2143621 传真:0879-2143621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