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8-20 |
受苏州市会议中心委托,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对其所需会议中心银龄乐营养配餐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在国内组织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进行资格预审。
1、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SZZC2015-Z-G-061号
(2)采购项目名称:会议中心银龄乐营养配餐中心厨房设备。
(3)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合格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须为设备的生产企业或代理经销商;
(8)投标产品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有效期内);;
(9)投标产品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有效期内);
(10)投标人具有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维修人员须具备《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及至少2名维修人员的社保证明等材料;
(11)在苏州必须具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及人员(售后服务机构必须为燃气燃烧器具生产企业设立,或者是经燃气燃烧器具生产企业委托设立的燃气燃烧器具维修企业)。谈判响应单位为非苏州市注册的的独立法人,须提供苏州市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委托协议、公司营业执照及维修的作业人员具有《职业技能岗位证书》、至少2名维修人员的社保证明等材料);
(1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安全管理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员证及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等材料);
(13)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同时带好相应的全部原件,经核验无误后递交资格预审资料,原件退还):
(1)经办人的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同时须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
(2)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符合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的书面声明;
(5)符合“合格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第(7)至(12)条相应资料的复印件;
3、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资料的时间:
(1)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8月26日止每日9:00~11:30,13:00~17:00
(2)地点: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姑苏区市民活动中心九楼中诚公司代理部
4、资格预审合格及入围办法:
(1)资格预审合格标准: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符合“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并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了相应资料的复印件及核验了相应原件的投标申请人为资格预审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2)资格预审入围办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含3家)均入围。
(3)由招标代理机构书面通知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5、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苏州市会议中心
(2)招标代理机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姑苏区市民活动中心九楼 邮编:215004
联系人:孙清武、吴伟 联系电话:0512-68320475,传真:0512-68079725
6、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招标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