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四川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8-13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中心学校 厨房设备采购 | ||
采购项目编号 | 攀仁采购【2015】080号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 | ||
公告类型 | 竞争性谈判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5-08-13 14:3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中心学校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采购中心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合法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项资格要求第5条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是指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实施办法》攀仁检[2013]38号文件规定,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报名截止后将投标人的相关资料报送至区人民检察院进行查询,并于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告知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经查实,如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②组织结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③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份);④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⑥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 ||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 | ||
谈判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 2015-08-13 09:00到2015-08-18 17:00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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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文件售价 | 0元 | ||
谈判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联通桥旁) | ||
供应商报名方式 | 现场报名 |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 2015-08-21 10:00到2015-08-21 10:00 |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攀枝花市仁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采购中心同址)。 | ||
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谈判时间 | 2015-08-21 10:00 | ||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谈判地点 | 攀枝花市仁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采购中心同址)。 | ||
备注 | 攀枝花市仁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采购中心同址)。 | ||
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 额:RMB 壹仟元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通过非现金方式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户 名: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开户银行:攀枝花市商业银行仁和支行账 号:77220100003991258 银行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新街转盘开户行行号:313656000168 交款截止时间:2015年08月19日下午17:00(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凭银行进账单换取收据,招标代理机构凭银行收款回单(已进招标人账户)向投标人出具收据,收据复印件应按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里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开标结束后,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公示期满后投标人前来办理退款手续时间次日起算);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公示期满后投标人前来办理退款手续时间次日起算)。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1)收据或收条;(2)写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银行账号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履约担保收据复印件(仅对中标人适用)。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人: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中心学校联系人:谢仲华 联系电话:15983563586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采购中心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采购人: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中心学校联系人:谢仲华 联系电话:15983563586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