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河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8-1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孟津县教育局横水镇、平乐镇中心校两所学校的委托,就孟津县教育局横水镇、平乐镇中心校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洛孟公交易采购[2015]060号。
二、采购项目:共四个标段。第一标段:横水镇中心校教学电子类设备,包括校园广播、一体机、监控等相关设备。第二标段:平乐镇中心校教学电子类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一体机,教学软件系统,监控、广播等相关设备。第三标段:平乐镇中心校家具类设备,包括厨房设备及餐具、学习生活家居类。第四标段:平乐镇中心校塑胶地面,EPDM颗粒塑胶地面1202㎡(详见采购文件)。其中,一、二标段: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四标段:投标单位需提供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以上(含)资质。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并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
报名资料: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全套相关证件。以上资料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保证金每标段人民币壹仟圆整(银行受理单)。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含现金缴款单),投标人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通过转账的形式最迟于报名截止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受理)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支付的,请注明用途和采购编号。未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四、获取招标文件办法: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5年8月12日起至2015年8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到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处报名(孟津县城黄河大道孟津县发改委一楼)。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8月20日上午9时整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孟津县城黄河大道孟津县发改委三楼)
政府采购科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 0379-65136500
七、开户银行:孟津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孟津县国库支付中心
账号:0000 0003 7570 1668 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