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8-12 |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烟草公司金华市公司委托,就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HHX2015-SB07129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备案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需求一览表(详细配置及采购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厨房设备 |
1批 |
30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部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类);
2.投标人必须是除标有推荐品牌外的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和供货能力的制造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也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 8 月 21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超过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条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提供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国家建设部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报名资料接收QQ邮箱:2772376851@qq.com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5年 8 月 31 日9:3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形式交至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188990787000126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东苑支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 9 月 1 日9:00-9:30时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4室(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 9 月 1 日9:30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4室(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开标。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十二、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联 系 人:高 盼
联系电话:0579-83223038 83223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