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河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8-10 |
标书编号:新财公开招标(2015)47号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县光彩实验学校委托,就新县光彩实验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新县光彩实验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编号:新财公开招标(2015)47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新县光彩实验学校采购食堂设备一批(具体产品、数量、参数详见招标文件);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于2015年7月20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8月10日10:00分
评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五、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恒晓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项目中标金额:298510.6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山东天龙厨业有限公司
项目中标金额:295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山东滨州龙海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中标金额:287300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 0376-6680388
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感谢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支持和参与。
新县光彩实验学校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