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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厨房设备(SZHX2015-WZ-G-007号)

  • 江苏
  • 状态:变更
所在地区江苏招标类型变更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5-08-07
   投标邀请函                    :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社会事业局之委托,就其单位需要采购的厨房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编号:SZHX2015-WZ-G-007号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社会事业局----厨房设备 3.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1、投标单位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具有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卫生生产许可证(消毒类)及工业和商业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如有疑问,则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查询获取的信息为准(网址:http://www.aqsiq.gov.cn))。 2、投标单位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非苏州市注册的投标人须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3、投标单位须在苏州市具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在苏州市委托设立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企业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注: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人员名单及社保缴纳证明、场所、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维修人员须具有 《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格预审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须带原件或公证件,经核验无误后方可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投标单位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具有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卫生生产许可证(消毒类)及工业和商业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如有疑问,则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查询获取的信息为准(网址:http://www.aqsiq.gov.cn))。 4、投标单位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非苏州市注册的投标人须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5、投标单位须在苏州市具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在苏州市委托设立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企业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注: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人员名单及社保缴纳证明、场所、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维修人员须具有 《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注:1、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红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2、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4.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之日起至2015年8月14日止,每天09: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大科技广场1号楼602室)
(3)出售方式:至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现金支付。
(4)售    价:300元/份(如需邮购,另加50元) (5)本次招标项目预算:壹佰叁拾万元整(¥1300000.00元)   5、现场勘察、答疑提交及答疑会召开时间:

(1)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8月13日下午15:00时前请有疑问的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将疑问汇总之后传真至我公司,由我公司组织统一踏勘现场,勘查时间:2015年8月14日上午10点;踏勘地点:南行实验小学等9所学校。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66262276,勘查单需采购单位盖章,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单位若未勘查现场的,需为投标价格中所造成的偏差及错误承担责任。 (2)提交方式:通过传真至0512-68700399。 (3)答疑会召开时间:2015年8月14日上午9:30整 答疑会召开地点: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科技广场1号楼602室)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5年8月31日13:00分
(2)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8月31日13:30分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345号文化创意大厦301室
(4)接收人:公证处公证员
7.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5年8月31日13:30分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345号文化创意大厦301室 8.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叁份 9.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交纳帐号: 帐户名: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浦发银行金阊支行 帐  号:89060154800000123 投标保证金必须按银行规定的支付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达到(即2015年8月29日)指定帐号,并至招标公司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10.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天内制作、安装、验收完成并交付使用。 服务地点:南行实验小学等9所学校。 11.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 12. 中标服务费率: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支付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 中标金额100-5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1% 中标金额500-10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8% 中标金额1000-50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5% 注: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若中标金额为150万,则中标服务费=(100×1.5%+(150-100)×1.1% )×0.7 13. 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社会事业局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66262276 14.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联系人:顾瑜、叶韵 (2)联系电话:13776029131、13962132014
(3)传真电话: 0512-68700399
(4)联系地址: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大科技广场1号楼602室)
(5)邮政编码:215000 (6)电子邮箱:szhxztb@163.com 15.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城市商报》、中国招标网Http://www.bidchance.com、苏州市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发布,招标文件可在苏州市政府采购信息网上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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