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8-07 |
一.采购人名称:淳安县千岛湖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项目名称:食堂厨房设备
三.采购项目编号:CAMR[2015]45号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7月17日
七.预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内容 |
拟中标供应商 |
价格(元) |
备注 |
1 |
食堂厨房设备 |
建德市大海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168000.00 |
|
八.其它事项:
1、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从预中标公告发出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退还至投标单位帐户。预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生效后退还。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保证金按原金额退还,不计利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淳安千岛湖明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1号四楼
联系人:汪靖
联系电话:0571-64819846
传真:0571-64819846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淳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监督投诉电话:0571-64818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