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8-0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临安市昌南初级中学委托,就食堂改造配套设施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LZC-FS-2015-16000号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预算 |
1 |
食堂改造配套设施设备采购 |
1 |
批 |
厨房设备采购 |
161200元 |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生产、安装、销售厨房设备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临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lacz.gov.cn/www/index.do)
临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网:(http://www.lajyzx.cn/)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5年8月14日下午14:30 (北京时间)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临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七.谈判时间:2015年8月14日下午14:30 (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临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贰佰元(¥3200元),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账户: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
账号:3300161733505300757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临安支行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
临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0571-63728425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丹丹
联系电话:0571-23616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