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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汊涧中学、汊涧小学及便益初中等项目学校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函

  • 安徽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安徽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5-08-05
天长市汊涧中学、汊涧小学及便益初中等项目学校食堂 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发布)   项目编号:TCZBCG-20150065-2        安徽建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天长市教育局委托。 现以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购买天长市汊涧中学、汊涧小学及便益初中等项目学校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货物需求 1、货物清单: 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具体详见(附件一:货物清单),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量现场签证为准。 注:货物需求中所提供货物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均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要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替代的产品在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要求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技术证明资料是指能够证明主要技术参数,功能及配置情况的技术资料,如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或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等技术资料。没有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参数,功能及配置不能视为响应,其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2、质量要求 ① 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②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或专业(部)标准规定。随机的零部件、备品备件等散件应木箱包装。在包装箱中,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书(包括机组合格证、部件合格证、材料合格证等)、产品说明书、装箱单、易损件、备件等,一套完整的经批准的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 ③中标单位负责设备的运输与安装调试,对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④中标单位应完成现场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应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⑤、在订立合同后,投标人须提供样品供招标人选择确认,但对样品质量的认可并非对货物的终检。 ⑥、交货验收时,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结合相关标准,采取破坏性验收方法抽样检查,如一次性验收合格,破坏损失由招标人承担;如不合格,招标人将拒绝付款。 3、质保要求 质保期限二年,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做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 4、交货时间 中标单位必须在确定中标人后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及安装合同,同时提供详细的供货计划表。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供货计划表,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15日内)供货及安装完毕(其中汊涧中学、汊涧小学需待工程竣工后交货),每推迟一天,按2000元罚款。 5、供货地点 供货商必须将货物分派到各项目学校指定地点,安装到位后要对使用单位人员免费进行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各项操作规程,否则不予验收。 6、付款方式 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运行满2个月无质量问题,付至合同价款的90%;余款在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时付清。如果付款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付款期均延迟一年。 7、售后服务要求 保修期内,在接到招标人报修电话后,供应商必须在 2小时内上门排除故障。若因特殊情况未能在2小时内排除故障,供应商须提供备用设备投入使用,直至修复方可抽离备用设备,期间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制造厂商或授权的代理商或产品经销商;且必须具有所报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所报设备在注册经营范围内)。投标人在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7月1日承接过政府采购单项金额15万以上厨房设备的类似业绩。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报价要求 1.本次询价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 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产品设计制作、安装、运输、税费、检测、调试运营合格、现场培训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3. 本次采购报价投标人必须按采购人发布的材料采购清单中的设备名称、规格、单位、数量进行各项报价、合价,不得漏报,否则按废标处理。结算时,以所报的设备单价×相应的设备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 4.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 5、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为:20 万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不含等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如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报价人不能说明合理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报价无效。 6、采购人保留货物清单数量调整的权力。 2、 交易服务费 本次采购免收交易服务费。 3、投标文件的组成及密封 3.1投标文件组成   (一)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2)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所报设备在注册经营范围内)。;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中国人民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投标人在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7月1日承接过政府采购单项金额15万以上厨房设备的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合同签订日期必须在上述日期范围内。 (6)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内容。 (二)投标报价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见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2)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4)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 (5)详细的货物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附技术参数响应表格式见附件)(未按要求提供的,报价文件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6)产品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投标自行承诺);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得密封,必须由投标人手持,以便开标现场查验】。 (2)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中国人民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原件均可】。 (5)投标人在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7月1日承接过政府采购单项金额15万以上厨房设备的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原件,合同签订日期必须在上述日期范围内。 (6)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内容。 3.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的份数为:均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必须按询价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 。 3.3投标文件的密封: 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为委托代理,则改为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原件由投标人手持,开标现场查验确认; ②资格证明材料(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于资格证明档案袋内; 投标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于报价文件档案袋内。 ③资格证明材料原件(除上述第①条中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外),其余必须单独密封于另一档案袋(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袋),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未密封或未按时递交的都将被拒收。 ④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在封面上标明袋内材料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项目编号。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 李红燕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15 年8月13日8:30分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8月13日9:00分 地 点: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新市政府广场东路东侧,国土资源服务中心二楼)。 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投标人在递交标书前,请将招标文件费用200元 ,在开标现场交纳给代理机构,否则不予接受标书(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新市政府广场东路东侧,国土资源服务中心二楼)。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于2015 年8月9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的电子版发至下述邮箱:jyjl0108@sohu.com。逾期不予受理。 (2)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于2015年8月10日16时后在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czbcg.com)上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 上述保证金必须在2014年8月13日9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账户,不接收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开标时由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人员向评委提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表,由评委按本询价文件要求,审查确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保证金转入下列账户: (账户一)收款单位:  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邮储银行天长支行 银行账号: 100370045380016666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天长市汊涧中学、汊涧小学及便益初中等项目学校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各潜在的投标人在递交保证金时请慎重考虑,凡缴纳保证金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开标会议、不递交投标文件,将视为干扰招投标秩序的不诚信行为,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一年内不得参与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招投标活动。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定采购合同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 ,须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完毕。 未中标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 五、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代理机构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由公管局监督人员宣布开标纪律; 2、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监督部门对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情况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进行验证确认; 4、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将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及原件报送至评标室,交于评委拆封评审; 5、宣读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名称,由主持人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密封函,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其他主要内容,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报送至评标室; 6、宣布中标候选人情况; 代理机构要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成交原则 1、评审委员会3人,由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 2、由评审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及原件进行审验,审验不合格者其报价将被拒绝。 3、由评审委员会确认各投标人资格、质量、服务等均符合本询价文件要求后,推荐经评审合格的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最低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将由采购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 4、定标: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3天后,若采购人未接到投诉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未通知采购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方可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5、该项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投标人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6、投标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不具备询价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 ; 2、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 3、未按询价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 4、投标文件中重要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未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投标人改变或遗漏清单中材料品种、数量的; 7、投标函总报价与投标报价表总报价不一致的; 8、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技术参数等重要商务条款不能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 9.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限价的。 投标报价修正方法: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按上述方法修正(经投标人确认)后的总价作为评标的依据,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自行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到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附加要求。 2、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或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人时,本次招标失败;由采购人申请经招标局同意,现场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小组由专家评委和业主代表组成。如谈判失败,则进行二次公开采购。 入围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本次投标中符合下列条件:1投标保证金已足额交纳;2投标资格符合询价文件要求;3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4、当中标人因弄虚作假不能确定为供应商或不能履行合同,货物供应未能按原计划进场,延误时间超过48小时或货物因规格、质量达不到招标要求标准而导致退货机率太大而影响进度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5、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全部完成,经业主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九、材料采购合同(部分参考) 采购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 供货方(报价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以下简称为货物)采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1、使用货物概况
  (1)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供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货物的基本情况
                 
                 
                 
                 
                 
总价款:大写:                             小写:
3、验收: (1)货物按要求运到指定地点后,由甲方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对不符合规定的规格及质量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 4.   工程价款的支付 (1) 工程预付款:不预付。 (2) 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运行满2个月无质量问题,付至合同价款的90%;余款在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时付清。如果付款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付款期均延迟一年。 5   合同价款及调整 (1)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确定 (2) 结算价=中标价±供货数量变更×综合单价±合理索赔。 6、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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