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云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8-05 |
受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学校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74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对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学校厨房设备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招标已获得主管部门批准,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DLZB 2015-55
二、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学校厨房设备
三、采购内容:本次招标涉及到的相关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培训、交货及售后服务等;采购预算11.50万元,采购设备清单详见附件,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或销售资格)、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理商投标的,须出具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必须持有法定检验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
(4)外地中标人中标后7个工作日必须在保山市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提供售后服务;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其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和分包。
五、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
1、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厂家项目授权书、质检报告等复印件加盖鲜章;
六、报名时间:3个工作日(2015年8月5日上午8时00分至8月7日17时00分),逾期恕不受理。报名同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地点: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44号,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内)。
七、开标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开标地点: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隆阳区兰城路数码港五楼)。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1、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接受现金,采取电汇或网银(备注栏注明:DLZB 2015-55项目投标保证金,其中网银须到银行柜台盖章确认,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2、工作人员查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有效凭据(原件)后方接受投标文件(开标后原件留存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提供保证金缴纳原件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收款人名称: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875—2233939
开户银行:建行城南支行
账 号:5300 1728 6410 5100 0404
联系人:董先生
九、其他事项。本次招标采购的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废标公告,我中心在“云南政府采购网” 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http://www.ynggzyxx.com;“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lyzwzx.com/发布,请各投标人留意。
采购人: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5年8月5日
联系人:邵龙 电话:0875-2203233
附件:采购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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