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办学保障条件-设备购置-学生食堂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改善办学保障条件-设备购置-学生食堂设备购置
项目编号:QX163ZBBJ08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招标用途:教学
项目简要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
7.投标人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8.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9.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购买文件时需由拟派项目经理携带下列项证明文件原件及所有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还报名单位):
1、投标人合格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或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社保登记证书、资质证书(投标人资格要求6-8项);
3、拟派项目经理任命书及身份证(项目经理自报名之日起至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不得更换);
4、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5、投标人近三个月(2016年7月--9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并提供每个月的详细缴纳明细单,须将项目经理相关信息标注。
6、投标人近三个月(2016年7月--9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的入账票据凭证,并提供每个月的详细缴纳明细单。
8、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两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
9、投标截止日前2个月内检查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记录查询结果证明
所有资料审核备案后方能购买本次项目的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购买文件时间:2016年10月28日至2016年11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 --4: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南路2号亚胜铂第公馆B座1112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7日13: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17号
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预算金额:203.16436万元
招标人名称: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33号
联系人、电话:李老师 010-68902905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南路2号亚胜铂第公馆B座1112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10-57539676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