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厨房设备的招标公告
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人民医院委托,对食堂厨房设备项目(项目编号:LNZC2016100009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设备名称
1 大锅灶等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1450000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厨房设备生产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厨房设备生产或制造,本次采购的主要设备须为投标人自主生产; (2)投标人须获得商用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须获得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须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即CCC认证,产品为电磁灶);(5)投标人须获得所在地建委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6)投标人须获得注册地省级发改委(或当地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监制的AAA级企业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可在各省级官方信用网站进行查询,无上述单位监制的普通信用报告无效;(7)外地企业须具有在沈阳市内工商部门注册的分公司或委托其他沈阳市内独立企业法人单位作为售后服务机构,分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范围须含有厨房设备生产或维修,报名及开标时须携带委托协议和被委托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8)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备查,同时须提供第1-6项资质的官方网站查询链接及网站截图。获证单位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证件处于有效期内,如不符合要求按废标处理。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10.27起至 2016.11.02(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如需邮寄请另付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8-C座(青年朗居)2405室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必须携带三、(8)项所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审核。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11.16北京时间14:30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色楼)综合楼A座5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人民医院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33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浑南三路8-C座2405室
项目联系人:史盛礼
联系电话/传真:024-22954688
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