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1份、副本2份。
1、投标文件须载明如下内容: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清单、技术响应情况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司简介;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销售许可证或代理销售资格证明等其它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供货期、质保期等。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的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及编排顺序必须使用格式样本。(请上本中心网站http://zb.whu.edu.cn/uploadfile/2015/0901/20150901104050187.doc下载“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按“投标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投标产品手册、介绍、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
四、投标文件包封
1、投标文件1正本2副本合并成一个包密封包装,封包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项目名称(包括标段),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签。
2、“开标一览表”请用信封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提交。信封上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包括标段)。信封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
3、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应对每个标段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
2、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并原封退回。
3、未按规定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反不正当竞争。
(二)评审指标
一般以产品质量、技术参数、投标报价、供货期限、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同类项目业绩、社会信誉等为主要指标。
(三)评标
1、符合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严格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资质、技术配置、价格组成等进行审核,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符合性评审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符合性评审不合格:
(1)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字),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有效的委托书的;
(2)投标人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主要参数要求或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
(4)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的;
(5)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情况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6)有备选方案的投标人,凡未按要求注明主选方案的;
(7)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详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已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所有投标文件中的主要技术配置和性能参数进行逐一比较,明确不同品牌之间的参数或配置差异;
(2)评标委员会结合投标报价、技术性能、质量差异、同类项目业绩、售后保证等进行综合评审;
(3)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审的原则,独立地对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进行择优排序。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重新招标
(1)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
(2)因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四)定标
1、评标委员会综合各评委的评审结果,并按照评委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最终作出评标决定。评标决定可以直接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推荐中标候选人。当评审结果为“推荐中标候选人”时,须经商务谈判小组依序与中标候选人洽谈后确定中标人;
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程序后,对最终评标决定作出书面报告并由评委签名确认。
七、付款方式
1、国内设备: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90%货款,余额10%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半年后支付。
2、进口设备:(1)合同金额在1.5万美元以下,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T/T);(2)合同金额在1.5万美元以上采取信用证方式(L/C),签订合同后开出90%信用证,见单即付,余额10%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一个月后采取电汇或其他方式支付。
采购联系人: 冯老师 许老师
联系电话: 68754597 68754516
武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6年 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