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西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8-03 |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电加热蒸汽锅炉及全自动化系统和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T-20150615-016
2、项目名称:电加热蒸汽锅炉及全自动化系统和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
电加热蒸汽锅炉及全自动化系统和厨房设备采购。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9.6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5.2投标人须具有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3投标人须具有燃气灶具、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须列入《青岛市燃气燃烧器具销售目录》;
5.4若为代理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电加热蒸汽锅炉及全自动化系统,烤箱,洗碗机)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的同品目产品只能授权给一个投标人;
5.5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根据青岛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2015年8月3日起至2015年8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需携带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查询(具体详见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补充通知)。
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一楼2号窗口;
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8、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次日17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15年8月25日13时20分起至14时00分止。
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2楼2号开标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
10.1招 标 人: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青岛市银川东路22号
E-mail:/
电 话:0532-83016310
联 系 人:纪峰
10.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三楼306室
E-mail:zhenyin4321@163.com
邮政编码:266033
电 话:0532-85668629,85722157
传 真:0532-8061508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37101983710051019966
联 系 人:甄印、李宁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