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北京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7-31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第十五中学的委托,对北京市第十五中学初中食堂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现邀请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国内企业参加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北京市第十五中学初中食堂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EITCL-BJ09-CZHW-1507134
采购设备及数量:
财政预算项目名称 |
本项目预算(万元) |
主要设备名称 |
用途 |
数量 |
北京市第十五中学初中食堂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
62.1353 |
食堂厨房设备 |
校园建设 |
1批 |
一、招标内容简要叙述:
本项目采购用于北京市第十五中学初中食堂使用,为北京市第十五中学采购进行校园建设,具体采购物品详见招标文件采购设备清单部分。
二、参加本项目的报名人均具备并提供的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书及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
5.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若递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可提供复印件,原件可在投标时提供);
注:银行资信证明中,如注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的,投标人提供其复印件的无效。银行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必须是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致予其他收受人的资信证明无效。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三个月内有效入帐票据凭证复印件);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虚假、恶意质疑投诉记录声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9. 近三年已完工的学校厨房设备类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证明;
三、资格预审报名文件编制、密封及送达要求:
1.供应商提交的各项报名资料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所有需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均应用A4纸复印,并装订、胶封,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一正两副,复印件应清晰整洁,在规定时限内递交至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报名资料一经提交,不予退回,一并归档备案。
2.供应商递交的报名资料应密封并在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及“在2015年8月7日上午9时30分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送达报名资料时,送达人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资格预审报名资料中所要求的单位公章是指投标人的行政公章,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无效。
4.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15年7月31日-2015年8月6日 上午9:30分—11:30分;下午14时—16:00分(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5.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8月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6.确定供应商入围方式:如报名家数仅3家时,直接向报名供应商发出磋商文件,如报名家数大于3家(不含3家)时,磋商项目小组将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3家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联系人:张威先生 联系电话:010-84229192-824 联系传真:010-68373131
报名资料送达地址: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8层815室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