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保温台类、星盆类、蒸饭车、工作台柜类、保温汤桶、灶具检验报告复印件;
(7)商用灶质检员证书不少于1人、维修电工等级证书不少于1人;(提供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持证人2016年1月至今社保证明复印件。)
(8)2015年度商用电磁灶、消毒柜、蒸饭箱、售餐保温台、电热加工设备厨房设备承保单复印件。
(以上第2项原件及其它复印件资料装订成册(共两份),复印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原始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及办公室电话。报名资料需编页码。其它原件现场核验退回。)
4.2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第二次招标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需要重新购买。
5.投标保证金
5.1 本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贰万捌仟元整(人民币)。供应商必须在2016年11月18日上午9:30时前到账。
5.2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是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同资格后审不合格。
单位名称: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湖北省鄂州市农行国贸支行
帐户:17615101040002480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资格后审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2016年11月18日上午8:00-9:30时提交至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职工之家),由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6.2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职工之家)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6年10月28日。
7.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gp.gov.n/)上发布。
7.3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8.联系方式
8.1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鄂州市梁子湖区教育局
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福成路8号
联系人:陈学林 电话/手机:0711-2417001/15826997027
8.2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7号明堂市场四楼
联系人:欧亚琪 电话/传真/手机:0711-3215839/3258370/15871502752。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鄂州市梁子湖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福成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学林 0711-2417001/1582699702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7号明堂市场四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欧亚琪 0711-3215839/3258370/15871502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