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辽宁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7-31 |
抚顺县疾控中心采购实验室设备
项目询价公告
抚顺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抚顺县疾控中心委托,对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以一般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本公告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实验室设备(实验室设备、空调及电脑)
项目编号:2015103
项目最高限价:230000.00元 (实验室:188000.00元;电脑:16400.00元;空调:25600.00元)本项目采购内容为 3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报价包内的采购内容必须进行全部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按规定通过年检,具有本次询价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三、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有意参与项目的供应商请下载报价单。
2、领取报价单时请携带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复印件)
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中标公告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5 年8月6日10:00,供应商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抚顺县政府采购中心
五、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取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本项目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第一中标供应商 (若第一中标供应商不能满足条件则依次顺延) 。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顺县疾控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抚顺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孙晓宇
联系电话:024-57599868
联系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20-3号(抚顺县政府大楼2楼213室)
招标文件咨询(传真):024-57599868
邮 政 编 码:113006
抚顺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疾控中心报价单103-1.doc
疾控中心报价单103-2.doc
疾控中心报价单103-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