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安徽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7-30 |
投标邀请书
各投标单位:
我厅将对“安徽省司法厅机关食堂厨房设备工程”进行招标采购,现邀请贵单位就本工程进行供货及安装投标报价,并就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投标地点:安徽省司法厅办公室(合肥市淮河路335号)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6日上午11:00 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开标时间、地点:由招标人自行组织开标、评标和决标。
招标人:安徽省司法厅
联系人:谢思泽 电 话:0551-62215050
投 标 须 知
工程名称:“安徽省司法厅机关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招标范围: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承包方式:采购清单明示的工作内容进行设备及安装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下交钥匙工程。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定之合格标准。
投标人基本要求: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法人授权委托证书原件(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
4、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次招标不接受货物制造商和该货物制造商的授权经销商同时投标,不接受同一货物制造商的不同授权经销商关于同一产品的投标,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在合肥地区配备与合同设备相应的维修保养能力和长期服务体系。
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起60天内。如遇特殊情况,招标人可适当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徽省合肥市335号省司法厅办公室
接收人:谢思泽 联系电话:(0551)62215050
投标书份数:一式两份 正本1份,副本1份。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6日上午11:00 时
评标办法:满足招标要求条件下,最低价中标。
一 、项目概况
(一)工程项目地址:位于清溪路与怀宁路交口西北角省司法厅综合技术楼裙楼一层内。
(二)招标范围:按已有厨房设备平面布置设计配置供货、加工安装、售后服务。
(三)质量要求:必须满足300人左右就餐厨房设备配置要求并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四)踏勘现场:
1、投标人需自行对现场进行考察,以便查明或核实理解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使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承担责任。
(五)投标人资格:
1、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专业从事厨房设备产品生产、销售及安装的企业。
2、投标人近年来承担过至少三项类似规模、性质及复杂程度的工程,具有丰富经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3、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内容,招标方评标小组有权不予认可;若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一经查实,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若投标人已中标的则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投标证明材料:
(1)投标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相关厨具设备出具产品合格证书及检测报告等质检及试验报告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要此项,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需列出类似业绩,有安徽地区的业绩请优先提供(近三年不少于三项);
(5)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不具备必备资质视为废标处理。
(六)其 他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投标文件须经密封,并在密封外层加盖企业公章。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资质资料文件:
(1)上述投标证明文件;
(2)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详细措施。
2. 投标报价文件
(1)清单报价表:(格式见后附)
需在招标方提供的报价清单中补充说明本次清单中列出的详细的各项投标产品的材质、尺寸、设备品牌及规格型号,配套内容、功能及技术指标。
(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明示的工作内容进行设备及安装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下交钥匙工程投标报。除工程范围、设计变更另有规定外,清单中包干单价不作任何调整或变更。
说明:
1、除非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时所报的工程量清单包干单价,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子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了乙方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设备价、运杂费(含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材料费 (含辅材)、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采购运输费、保险费、检验试验费、成品保护费、检验、验收、安全文明费、税金、售后服务、各种规费和一切税费等费用以及其他应当计取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2、厨房设备布置中涉及水电线路改造及烟道开孔暂不计入本次包干总价。
3、中标人须承担厨房设备的设计费(包括厨具设备的平面布局图; 供水图;供电图;排水图;以及与厨具相关的其它技术咨询费用。)按设备中标总报价的3%提计,支付给有关设计单位。
(二)投标相关要求:
1.售后服务要求:
(1)负责免费运输、安装、调试,保证所有产品完好无损和正常使用;
(2)厨具设备等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执行全免费维护质保(人为因素除外)。质保期限及售后服务内容,本次将以竞标条件,由各单位自行提报(参见后附格式)。
质保期内基本的要求:免费更换正常情况下损坏零配件;任何由于产品制造安装、优化设计原理引起的非人为损坏,中标人应免费更换全新产品,并负责运输、安装调试至设备正常使用。质保期后,提供维修及零配件及时更换维修,零配件均给予优惠价格。
(3)若招标人在质保期内,发现产品质量、工艺或材料存在缺陷或故障,中标人必须免费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配件或整件。
(4)质保期内,厨具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对用户的服务要求做出响应,并及时解决问题,使设备受到保养维护,防患于未然。
2. 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在标书编制过程中应对招标人未明确的技术要求提出异议,并要求招标人明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投标人完全知悉并同意招标人的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及熟悉掌握本次设备采购包含的全部内容。因投标人的疏忽造成在投标时未填报单价或合价或遗漏了的工程项目,将被视为其费用已包括在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内,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应完成该项目工作,但得不到费用结算与支付。
(3)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其相同项目综合单价的报价应一致,若不一致按报价最低的执行。
三、主要合同条款:
(一)付款方式:所有厨房设备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全部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余款待质保期满后1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附件 : 1、《报价工程量清单》
2、《厨房厨具平面布置图》
安徽省司法厅办公室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