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政府询价采购报价单
编号:HCZFCG---2016415
采购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价 |
报价金额(元) |
内 |
容 |
两炒一温大灶 |
绿能 1800*900*800(醇基燃料专用灶) |
4 |
燃料储存箱 |
绿能 1600*1200*600(醇基燃料储存箱,配有燃料供应泵) |
1 |
灶具连接管道 |
绿能(防腐蚀铜管) |
2 |
合计:(大写) ¥: |
付 |
付款方式 |
由采购单位支付。 |
预算总金额: |
34,600.00元 |
款 |
付款期限 |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确定 |
供 |
供货期限 |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确定 |
货 |
供货方式 |
由中标供应商直接供应给采购单位或使用单位,并负责安装调试,各项费用自理。 |
本报价单送达地点 |
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
本报价单递交时间 |
2016年10月31日下午13时30分至14时45分(过期不予接受) |
本报价单开标日期 |
2016年10月31日下午15时(各投标供应商须到场后现场开标) |
要 |
出现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单 |
一经涂改的。 |
求 |
无单位名称、法人签字、经办人签名和加盖公章的。 |
不密封完好的。 |
报价单和报价明细表缺一,或报价单报价与附件不相符。 |
不按时送达的。 |
供应商的履约责任 |
供应商一经报价,不得改变。 |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优质正品。 |
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且交付使用。 |
中标供应商无故不履约、不按时签订合同的,按违约处理。 |
询价单位:珲春市公管中心 报价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金 法人签字:
联系电话:0433-7569927 经办人姓名: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433-7980065 联系电话:
发出日期:2016年10月25日 填制日期: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