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7-29 |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代理机构)受南通市港闸区教育局的委托,就以下项目拟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港闸区教育系统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ZCG2015177
三、项目需求:见第三部分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20.3万元
五、响应相关信息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凡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外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活动,一经发现,取消相应资格。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厨具设备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2)所投产品具有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本竞谈文件第七部分中“资格后审材料”。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视情公布在港闸区政府采购网。
(二)保证金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一律采用银行汇票的形式提交,不接受以其他方式提供的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与谈判响应文件同时递交给采购代表查验收缴,谈判保证金(银行汇票)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用途为谈判保证金;汇款人为谈判单位名称。
开户人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南通城区支行 ;
账 号:50170188000060145
(谈判保证金不得密封在谈判响应文件内)未按规定时间、数额、规定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未中标单位谈判保证金当场退还,成交人中标后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行,该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按照采购单位要求送货并安装到位。
(四)有关时间、地点等信息
委托代理机构发出的为谈判文件,供应商相应的为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响应开标时间:2015年 8 月 6 日14 时30 分。
2.竞谈地点:南通市港闸区江海大道696号和丰大厦B幢一楼港闸区便民服务中心2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强 联系电话:0513-85609853
公管办联系人:朱皓珏 联系电话:0513-81069848
监督联系人:黄烨 联系电话:0513-85609792
4.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崇川区钟秀中路29号鼎典商务大厦503室
联 系 人:葛伟豪 电话:0513-55886323
邮 箱: 22464599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