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欣声招标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半淞园派出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及相关服务,在本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 2.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具类)》; 3.具有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上海市燃气器具销售备案证书; 4.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半淞园派出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50721-1290(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XS-SH2015234)
3、预算编号:02-15-60544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厨房设备一批(项目预算30万元)
5、交付日期:合同约定
6、交付地点:合同约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07-24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08-13,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燃气具类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4.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上海市燃气器具销售备案证书(原件扫描件); 5.在沪或外地企业需提供驻沪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产权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附产权证)(原件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08-14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08-14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河南中路382弄1号702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河南中路382弄1号702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纸质标书:一正二副。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投标时所使用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投标人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请于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7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代表人前往上海市河南中路382弄1号706室进行验证并购买招标文件,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本项目的标书费:5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 |
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本级)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欣声招标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蒙自路699号11楼1105室 |
地 址: |
上海欣声招标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
邮 编: |
200023 |
邮 编: |
200002 |
|
联 系 人: |
赵老师 |
联 系 人: |
沈皓亮 |
|
电 话: |
23036069 |
电 话: |
63214024*809 |
|
传 真: |
23036069 |
传 真: |
63214024*820 |
|
电子 邮件: |
|
电 子 邮 件: |
|
|
网 址: |
|
网 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