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天津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7-24 |
受采购人委托,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天津农学院厨房排烟、喷淋灭火装置、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农学院厨房排烟、喷淋灭火装置、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HGGP-2015-A-0717
二、项目内容(简要概述):
1、采购预算:
第一包:7.55万元整
第二包: 46.5万元整
第三包:14.38万元整
2、主要标的:
第一包:厨房排烟系统购置
第二包:厨房设备灭火装置
第三包: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购置
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第一包:
1.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 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
3. 投标人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的SUS304材质检测报告;
5. 投标人须具有消防施工资质;
6.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国家质量认证体系认证材料;
7. 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包:
1.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 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
3. 投标人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 投标人须具有消防施工资质
5.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供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6. 投标人须提供厨房专用灭火剂生产标准已在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的证书;
7.投标人所投厨房专用灭火剂应有“无毒”液体灭火剂的相关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
8.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国家质量认证体系认证材料;
9. 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包:
1.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 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
3. 投标人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证书;
5.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产品防爆证证书;
6.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国家质量认证体系认证材料;
7. 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7月27日至7月31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与吕纬路交口海韵家园底商25增7号)。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第一、三200元/包,第二包300元/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8月17日下午13:30-13:45,13:45截止收取投标文件。资质审查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8月17日下午13:50。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与吕纬路交口海韵家园底商25增7号)。
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8月17日下午14:00。
4、开标地点: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与吕纬路交口海韵家园底商25增7号)。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马老师
2、联系电话:022-26491095
七、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农学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刘老师 022-23781289
八、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与吕纬路交口海韵家园底商25增7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6491095
4.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2-60511623
5、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
开户行:天津银行中北支行
行号:313110045831
账号:258301201080285805
名称: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九、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