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湖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7-24 |
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基建维修仪器设备管理站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第1次公告
依据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要求,湖北天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基建维修仪器设备管理站的委托,对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BTY-WHS-HW-2015-006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价:116.9万元;拦标价:114.1万元(超过此拦标价金额的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第 1 包:
(1)项目包编号:HBTY-WHS-HW-2015-006
(2)项目包名称: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 货物
(4)用途:厨房设备
(5)数量/服务期/工期:厨房设备一批
(5)服务期: /(天/月/年)
(6)简要技术要求: 厨房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报检、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服务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质保期内的免费质保及维护保养等。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7)交货期/交付期/服务起始日/计划开工时间: 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天完成全部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及报检;
(8)质保期: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厨具、排烟等设备二年免费更换,三年免费维修(人为损坏与低值易耗品除外);
(9)其他: /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多包投标(谈判、报价)的相关规定: / 。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 / 邮箱)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符合采购要求,有能力提供相应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
2)供应商必须是提供厨房设备的制造商,且具有武汉市城市管理局核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和武汉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颁发的武汉市燃气器具《备案证》(且生产、售后单位必须是同一个公司,售后单位的证明材料以营业执照为准);
3)供应商必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和武汉市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施工证;且具有GB/TI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系统认证GB/T24001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2011;
4)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来(2012年6月至今)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的销售业绩(采购合同和成交通知书等);
5)供应商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且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及履行本项目必需的财务、技术、供货、安装和售后服务等能力(提供2013及201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证明及花名册);
6)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谈判、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到江汉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并取得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告知函后方可到代理机构报名投标,否则,其报名将被拒绝。
⑴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格式附后);
⑵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被委托人必须是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一同复印在授权委托书上;
⑶ 企业营业执照;
⑷ 税务登记证;
⑸ 组织机构代码证;
⑹ 本项目采购公告文书(网上下载)。
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地址:江汉区红旗渠路8号
联系电话:027-85622102
(二)获取时间:2015年7月24日起至2015年8月7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获取地点:湖北天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市建设大道488号虹能大厦12楼)
(四)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采购文件。
⒈ 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⒉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⒊报名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拟派委托人携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资格证明原件:(1)江汉区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2)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供应商的武汉市城市管理局核发《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和武汉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颁发的武汉市燃气器具《备案证》;(4)供应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和武汉市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施工证;(5)供应商的GB/TI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系统认证GB/T24001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2011; (7) 供应商近三年来(2012年6月至今)类似项目的销售业绩(采购合同和成交通知书等)(8)供应商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2013及201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证明及花名册。
以上证件资料均为原件,并提交一份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供应商的原件在复印件和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上述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准予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湖北天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2015年8月13日9:30时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湖北天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时间:2015年8月13日9:30时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基建维修仪器设备管理站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京汉大道747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27-8585817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天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建设大道488号虹能大厦12楼
联 系 人: 朱 爽
电 话: 027-83615832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及投诉电话
监 管 部 门: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武汉市新华路261号
联 系 人:苏兵
电 话:85728222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基建维修仪器设备管理站
湖北天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3日
附件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
现我单位参加×××项目的竟标活动,特向你院提出申请查询×××(单位)和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年×月×日至×××年×月×日(或×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我×××是×××公司(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现授权委托我公司(单位)×××同志为×××项目的负责人,并全权代表我单位负责参入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和组织项目施工等相关事务,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均予以认可。
被授权人无转授托权,特此委托。
本授托权书于×××年×月×日起签字盖章生效。
附授权人情况:(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被授权人情况:(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授权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