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7-2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金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发展局委托,就学校食堂厨房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HCG2015157-A02061899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段 |
序号 |
使用单位 |
预算 (万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采购内容 |
数量及单位 |
一 |
1 |
金华市婺城区汤溪幼儿园 |
3 |
2 |
食堂厨房设备 |
1批 |
2 |
金华市南苑小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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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 |
||||||
3 |
金华市西苑小学 |
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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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金华市宾虹小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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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金华市丹溪小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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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金华市秋滨小学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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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金华市婺城区苏孟乡中心小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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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中心小学 |
11.7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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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初级中学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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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金华市婺城区罗埠镇中心小学 |
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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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金华市婺城区罗埠镇初级中学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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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金华市苏孟中学 |
14.7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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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金华市第十五中学 |
1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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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投标报价明细表》必须体现十三所学校的分项报价(其中对金华市南苑小学的报价中还必须依据预算分两项);分别列明十三所学校相应的明细。 2.针对十三所学校进行分项报价(金华市南苑小学的两项)全部不得高于相对应的各分项预算。 3.中标后必须和十三所学校分别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招标文件及现场报名:
1.发售(报名)时间: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8月1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2.发售(报名)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二楼205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0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13日,下午14:00。
七.投标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三楼开标二室
八.开标时间:2015年8月13日,下午14:00。
九.开标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三楼开标二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元
交付方式:现金/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金华分行
银行账号:337000604018010097761-362602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电子稿仅供参考,以现场报名领取的纸质稿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9-83187205
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