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FZB-2016-HX-110)成交公告
受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委托,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FZB-2016-HX-110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 |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
供应商名称 |
第1包 |
56.832 |
天津市中山美食林快餐有限责任公司 |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服务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河西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
食堂服务 |
1.食堂服务内容负责工作日的早、中自助餐、加餐饮食制作和服务(包括回民职工用餐饮食制作)及特殊情况下的晚餐饮食制作和服务。设专人负责小餐厅的环境 卫生、餐具消毒、餐饮服务等工作。工作时间:每周周一至周五早5:30至午餐结束,周日需另行安排时间进行下周一的配菜工作,遇调整招标人提前通知。2. 菜品要求早餐配备主食、副食、小菜、汤粥不少于20种、西点2种。午餐安排不少于7菜,其中包括荤菜一种、半荤半素3种、素菜3种;稀食类2种;主食类4 种;包子、饺子、捞面、西餐等每天调配。 |
年 |
2 |
28.416 |
56.832 |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刘勇,徐荔,李玉卿(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戈女士
2.联系电话:022-84313819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平江道55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老师:28256239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区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4313819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九、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