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云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7-16 |
曲靖市宏通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经相关部门的批准,已具备采购条件。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曲靖市宏通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有愿意的符合本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规定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并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项目名称:曲靖市宏通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旺招字QJ15221-0202
2.采购内容:餐厅自助餐用具1批、厨房杂件用品1批、厨房设备(库房、初加工区、凉菜间、洗消间、备餐区、热炒、蒸煮区、切配区、回族厨房、主抽排系统)1批、厨房设备(切配区、面点间、凉菜间、煮品区、煮品区和凉菜区抽排系统)1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表。
3.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4.交货时间:15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相关货物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售后服务能力;保证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为原厂正品,且所有产品符合有关质量标准,并在质保期内能免费、快捷地得到相关的售后服务;
(3)货物代理商应具有主要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4)投标人必须取得ISO9000、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服务、信誉3A企业等级证书;
(6)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是中国著名品牌;
(7)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和中国节能环保产品证书
(8)投标人须提供燃气设备产品审查合格证;
(9)投标人须提供环保部门针对不锈钢橱柜生产经营的批复;
(10)资信证明文件,内容可为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或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11)如果所投产品实行生产、经营、进口许可证制度,应有相应许可证。如投标人非生产企业进行投标,则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12)具有近三年类似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7日至2015年7月2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曲靖市城南片区南江花园斜对面二楼(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类似供货业绩证明(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上述资料原件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8.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5年8月7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7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曲靖市宏通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五楼会议室。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0.开标:
10.1开标时间:2015年8月7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10.2开标地点:曲靖市宏通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五楼会议室。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网(http:// www.bidchance.com ) 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曲靖市宏通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曲靖市城南片区南江花园斜对面二楼
邮 编:655000
联 系 人:樊利华
电 话:0874-3218199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