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二、采购人:长春市交警支队机关 |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5-06-6972 |
计划编号 |
预算总额(元) |
预算内资金(元) |
预算外资金(元) |
自筹资金(元) |
2015-06-6972 |
965000 |
0 |
0 |
965000 |
|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七、答疑会时间:2015 年 07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 |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九、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5 年 07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 |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5 年 08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5 年 08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08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十六、开标时间:2015 年 08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十八、采购内容:厨房设备 |
十九、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二十、付款方式: |
分期付款 正式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支付应付款的60%,使用一年后支付应付款30%,质保期期满后支付应付款的10%。 |
|
|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30天 |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 |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
二十四、售后服务:1、设备终验合格后二年内免费维护、保养。保修期外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中标人必须承诺能终身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及备品备件的优惠供应。 2、质保期内提供免费7 X 24小时上门服务,若中标产品发生故障,中标人须在2小时内响应,电话响应时间为15分钟,2小时内给出解决方案,24小时现场修复;特殊情况在 24小时内无法恢复的,质保期内中标人应予以更换新设备或提供代用设备。 |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9650元 |
二十六、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
二十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张志军 |
|
联系电话:130868686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