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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学生食堂餐厅、后厨改造三标段(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 河南
  • 状态:中标
所在地区河南-郑州市招标类型中标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6-10-31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郑州大学学生食堂餐厅、后厨改造三标段(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品目
采购单位 郑州大学
行政区域 河南省 公告时间 2016年10月28日 15:37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16年10月28日 中标日期 2016年10月28日
评审专家名单 路志敏、蒋喜忠、胡世超、巩建华、张俊霞
总中标金额 ¥258899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371-63899156
采购单位 郑州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71-67781371
代理机构名称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大厦17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71-63899156

郑州大学学生食堂餐厅、后厨改造三标段(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大学的委托,对郑州大学学生食堂餐厅、后厨改造三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学生食堂餐厅、后厨改造; 
2、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1108; 
二、项目简要说明: 
排烟系统维修改造;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公告日期: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11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 2016年10月28日9:30分(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大厦1709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路志敏、蒋喜忠、胡世超、巩建华、张俊霞; 
五、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河南北方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58899元(贰拾伍万捌仟捌佰玖拾玖元整) 
工 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质保期:3年 
中标单位地址:周口经济开发区工农路南段(陈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艳华、0371-63796856 
招 标 人:郑州大学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371-67781371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899156 
联系地址: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大厦1702室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8日 [点击下载] 
郑州大学学生食堂餐厅、后厨改造三标段(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大学的委托,对郑州大学学生食堂餐厅、后厨改造三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学生食堂餐厅、后厨改造; 
2、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1108; 
二、项目简要说明: 
排烟系统维修改造;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公告日期: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11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 2016年10月28日9:30分(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大厦1709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路志敏、蒋喜忠、胡世超、巩建华、张俊霞; 
五、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河南北方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58899元(贰拾伍万捌仟捌佰玖拾玖元整) 
工 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质保期:3年 
中标单位地址:周口经济开发区工农路南段(陈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艳华、0371-63796856 
招 标 人:郑州大学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371-67781371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899156 
联系地址: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大厦1702室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8日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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