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郑州大学学生食堂餐厅、后厨改造三标段(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
品目 |
采购单位 |
郑州大学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16年10月28日 15:37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6年10月28日 |
中标日期 |
2016年10月28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路志敏、蒋喜忠、胡世超、巩建华、张俊霞 |
总中标金额 |
¥258899 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高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0371-63899156 |
采购单位 |
郑州大学 |
采购单位地址 |
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71-67781371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大厦1702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71-63899156 |
郑州大学学生食堂餐厅、后厨改造三标段(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大学的委托,对郑州大学学生食堂餐厅、后厨改造三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学生食堂餐厅、后厨改造;
2、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1108;
二、项目简要说明:
排烟系统维修改造;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公告日期: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11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 2016年10月28日9:30分(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大厦1709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路志敏、蒋喜忠、胡世超、巩建华、张俊霞;
五、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河南北方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58899元(贰拾伍万捌仟捌佰玖拾玖元整)
工 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质保期:3年
中标单位地址:周口经济开发区工农路南段(陈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艳华、0371-63796856
招 标 人:郑州大学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371-67781371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899156
联系地址: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大厦1702室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8日 [点击下载]
郑州大学学生食堂餐厅、后厨改造三标段(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大学的委托,对郑州大学学生食堂餐厅、后厨改造三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学生食堂餐厅、后厨改造;
2、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1108;
二、项目简要说明:
排烟系统维修改造;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公告日期: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11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 2016年10月28日9:30分(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大厦1709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路志敏、蒋喜忠、胡世超、巩建华、张俊霞;
五、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河南北方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58899元(贰拾伍万捌仟捌佰玖拾玖元整)
工 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质保期:3年
中标单位地址:周口经济开发区工农路南段(陈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艳华、0371-63796856
招 标 人:郑州大学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371-67781371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899156
联系地址: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大厦1702室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8日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