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北京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7-09 |
腾冲县腾越镇小西中学食堂设备项目
采购询价公告
受采购人腾冲县腾越镇中心学校的委托,我公司依法对采购人所需的食堂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诚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回函报价。
一、询价编号:BSTHZB2015-CX34
二、采购需求
1、“采购产品技术参数与配置要求”是指,采购人对产品总体的数量、质量指标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要求的文字描述,报价供应商所投的产品必须满足采购人对产品的总体的数量、质量及服务等方面的要求。
采购货物规格、数量要求详见技术要求说明
三、本次询价的总体要求
1、本次询价采购为一个标段,(即在整个采购清单报价表中填报品名、价格、品牌、规格等技术参数的即视为响应,不响应部分忽删除填报。
2、报价供应商负责对所投的设备全部送达及安装的所有费用(含税)。
3、交货时间:交货时间满足采购人的采购计划要求。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注明供货时间。
4、交货地点:腾冲县腾越镇中心学校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具体的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可以在供货合同中具体约定。
四、基本要求:
1、产品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质量可靠、食堂设备必须是原装正版产品;
2、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说明售后服务机构和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和负责人
五、报价回函与递交要求
(一)报价回函内容应包括
1、询价采购回函报价书;
2、明细报价书(采购数量清单,合价汇总,单价为全费用单价);
3、售后服务承诺书(见附件1);
4、供货时间承诺书(见附件3);
5、资质证明文件,至少应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厨房设备的生产、加工)、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明;
6、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7、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8、已交纳的询价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9、本次询价要求提交的,以及报价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
(二)报价回函装订密封要求:
报价回函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工整书写或打印,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每份装订为1册,且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格式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后一同密封,密封袋封面必须注明以下采购信息:
(1)采购人名称和地址;
(2)采购编号、合同名称;
(3)供应商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
(4)×××× 年××月××日 ×× 时 ×× 分开标,此时间之前不得开封。
(5)报价文件的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否则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6)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报价回函将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三)报价回函递交要求:
于2015年07月16日北京时间16:00之前,送达腾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逾期递交的报价回函采购人拒绝接收。
六、投标报价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且已包括运输、上下车、税金、风险、验收、服务等全部费用。
七、成交原则
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报价相等的前提和采购方拦标价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回函或有效回函不足三家时,须由采购人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后再决定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或择日另行询价采购。
八、履约要求
本次询价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向腾冲县腾越镇中心学校提交成交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完毕,一次性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
九、报价回函费用
回函报价供应商在决定回函的同时,须向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提交购买询价采购文件费用,询价函发售时间:2015年07月09日-2015年07月15日(每份600.00元,报名费100.00元售后不退),售后不退。
十、成交通知
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结果我公司将在投标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在“云南政府采购网”公示成交结果,并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公示日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一、询价回函保证金
供应商必须于2015年07月15日17:30分以前将询价回函保证金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金额为:人民币4000.00元。未成交供应商在公示期结束后三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十二、其它事宜
1、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如对本通知进行修改、补遗、更正等,我公司均通过“云南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发布通知。
2、无论询价结果如何,所有报价回函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3、如果供应商本询价采购有异议请在开标前48小时内向我公司提疑,我公司将在云南政府采购网上给于答疑。
4、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承担。
十三、报名时间:2015年07月09日至2015年07月15日,每日8:30至11:30,14:30至17:30。
报名地点:腾冲县欢乐湖度假村三栋306号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875—5161638
收款人: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腾冲县五街支行
帐 号:137209478637
联系人:杨冬艳 联系电话/传真:0875—5161638 13388759869
邮编:679100
地址:腾冲县欢乐湖度假村三栋306号
采购业务联系人: 刘永科
联系电话: 0875-5161638
十五、采购人
采购人:腾冲县腾越镇中心学校
联系人:韩启海
联系电话:0875-5131902
地 址:腾冲县腾越镇
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