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7-06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省地质勘查专业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备〔2014〕107号、北区发改基〔2015〕3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浙江省工程勘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浙江省工程勘察院,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中心金山路南侧。
建设规模:浙江省地质勘查专业设备制造基地主要配置综合业务用房、设备生产与维修中心、仓储管理中心等,总用地面积约223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18600万元。
招标控制价 :49646822元
计划工期:599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等工程施工总承包(其中室外给排水、市政、绿化、电梯、智能化工程、变配电设备、厨房设备、工艺设备等相关工程不列入本次总承包招标范围,但上述相关工程列入总承包管理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 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达到合格,并达到宁波市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施工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要求如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或壹级资质(或等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或壹级资质);
3.1.3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须具有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信用等级为准);
3.1.4申请人相关信息已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确认通过;
3.1.5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且按建办市〔2013〕7号文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和按建建发〔2015〕22文要求延续注册)执业资格,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同时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
3.2.2项目经理相关信息已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确认通过;
3.2.3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4〕231号文件执行。
3.3其他要求:(1)申请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2)申请人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3)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未解锁的项目视同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自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份连续6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4.2 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11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2号窗口(慈城尚志路60号),持IC卡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图纸)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信用担保
6.1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
形式:信用担保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
收款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慈城支行
银行账号:39105001040001879
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7月14 日16时00分
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北京时间),退取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5.4条款,由投标单位自行到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3号窗口于老师处办理,联系电话:0574-87527582。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慈城镇尚志路60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发布在1、网站www.bidding.gov.cn、www.cicheng.gov.cn; 2、报刊:宁波日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工程勘察院
地址:海曙区宝善路206号
联系人:裴工
电话:0574-87642963
招标代理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东区名汇东方大厦20楼2017
联系人:吕鹏
电话:0574-55717438
传真:0574-55717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