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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闽侯县第一中学家具、空调、厨房设备、多媒体增补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 福建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福建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5-07-0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闽侯县第一中学家具、空调、厨房设备、多媒体增补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教学专用仪器,货物/家具用具/组合家具,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制冷空调设备/空调机组,货物/家具用具/厨卫用具/其他厨卫用具

采购人 闽侯县第一中学
行政区域 闽侯县 公告时间 2015年07月03日 15:5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07月03日 08:30  至  2015年07月10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 ¥5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
开标时间 2015年07月28日 09:30
开标地点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县城新区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负一层)
预算金额 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3709606
采购人 闽侯县第一中学
采购人地址 闽侯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 洪老师 0591-22989476
代理机构名称 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小姐 0591-83709606

  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受闽侯县第一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闽侯县第一中学家具、空调、厨房设备、多媒体增补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闽侯县第一中学家具、空调、厨房设备、多媒体增补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RDZB201501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家具

家具

详见招标文件

1批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B”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空调

空调

1批

厨房设备

厨具

1批

多媒体增补设备

多媒体

1批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4:(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提供下列材料: 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④投标代表法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⑤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④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若有)。(3)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认证、节能等),均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5)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放入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副本可用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6)根据(闽财购【2013】39号)文件第四条中关于 “集中采购目录内家具、印制品项目采购预算在50万元以下的,应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的规定。本项目合同包1只接受小微企业前来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合同包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提供下列材料: 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④投标代表法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⑤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④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燃气燃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且列入市级液化石油气管理处颁布的《天然气(T12)燃气器具适配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单》)。(3)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认证、节能等),均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5)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放入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副本可用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03日 08:30 至 2015年07月1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异地购买标书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7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县城新区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负一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预算价

合同包1:人民币贰拾陆万肆仟伍佰玖拾贰元整(¥:264592.00)。

合同包2:人民币贰拾玖万伍仟柒佰肆拾元整(¥:295740.00)。

合同包3:人民币柒拾壹万肆仟贰佰玖拾贰元整(¥:714292.00)。

合同包4:人民币叁拾贰万叁仟陆佰捌拾元整(¥:323680.00)。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370960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闽侯县第一中学

采购人地址:闽侯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洪老师 0591-2298947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陈小姐 0591-8370960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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