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湖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7-02 |
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县教育后勤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厨具项目(政府采购编号:CSXZCG-GK20150867代理机构编号:2015-TZ048)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长沙县教育后勤管理办公室厨具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政府采购编号:CSXZCG-GK20150867
委托代理编号:2015-TZ048
3、项目预算:¥1605120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②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构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4.2特定资质条件:
(1)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天燃气灶具)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投标人本单位具有八个或以上型号的燃气产品录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本地区(长沙市),管道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目录(有效期内的)的证明材料及相对应的八个燃气产品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2014年度或2015年度)设区的市级或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提供五类不锈钢产品(不锈钢工作台、不锈钢存放架、不锈钢电蒸饭柜、不锈钢餐车、不锈钢保温售卖台)及不锈钢电热式消毒柜经设区的市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2014年以来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7 月22 日,登录《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和《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zbcg.csx.cn)下载招标文件。
5.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5.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5.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400元报名费。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不退还。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15年 7 月23 日9:3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5年 7 月 23 日9:30 时。
6.3开标地点: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星沙街道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
6.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32000元整。
7.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
开标前需提供相关转账凭证复印件,且经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统一查询确认已经到帐,视为已交纳(开标前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开户行:农业银行长沙欣安支行
账 号:18031701040001659
7.3缴纳时间:2015年7 月 23日9:30 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长沙县教育后勤管理办公室
地址:长沙县东一路
联 系 人:陈主任
电话:0731-84011587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丽景新贵六单元314室(东二环与晚报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联 系 人:陈蕾 周习军 邮编:410016
电 话:0731-85118391 传真:0731-85118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