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山东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3-07 |
郯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
2015-006284-1509-164j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郯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程监理,招标人为郯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已经郯发改[2015]57号文批准建设,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监理单位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工程概况:郯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2100平方米,其中门诊楼建筑面积约17640平方米,框架结构,层数3层;病房楼建筑面积约20017平方米,剪力墙-框架结构,层数12层;办公楼建筑面积约2538.72平方米,框架结构,层数3层,餐厅、厨房、设备机房建筑面积约3764.17平方米,框架结构,层数3层;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8139.55平方米,框架结构,层数1层。 2.2建设地点:郯城县东城新区人民路与黑龙潭路交汇处。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所包含的施工阶段监理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4计划投资:约1.5亿元 2.5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为项目建设期(18个月)及保修期监理。 2.6标段划分: 不分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投标报名 | ||||||||||||||||||||||||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请于2015年7月2日至2015年7月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郯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综合窗口(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附楼三楼)。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办理资格预审事宜。只有(经建设单位和代理机构组成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在建工程或中标工程的注册监理师不能参加投标;因施工质量安全问题受到处罚并在处罚期内的注册监理师不能参加投标;近三年在以往施工中存在违法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不能投标)。 4.1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2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3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4.4拟监理本工程总监近三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等材料及总监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总监理师必须到场报名,否则不予接收,拟投报总监理师证需现场押证);投标中严禁更换总监理师,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4.5对拟监理本工程的各类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要求: 总监一名:总监必须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5名(其中土建3人,水暖空调1人,电气1人); (原件、复印件留存)。 现场监理人员需满足鲁建建字〔2013〕27号《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人员定岗标准》相关要求。 4.6拟监理本工程总监、监理人员应是本单位人员,凡提供的资格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 4.7拟监理本工程总监、监理人员资格证件、劳动合同、身份证、近期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原件),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4.8郯城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10天出具的市场行为诚信证明(原件)。 4.9外地企业进临备案证明(原件)。 4.10无行贿档案查询记录(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郯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程监理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及加盖公章,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原件,否则不予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单位的拟投报总监、监理工程师需现场押证。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纸质)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需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附楼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以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账户名:郯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号:2091 1291 6739,开户行:中国银行郯城支行。 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上发布,同时在临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暨招标投标信息网(www.lygczbzj.com)、郯城县政府网(tancheng.gov.cn)、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js.tancheng.gov.cn)、郯城县建设工程交易网(zj.tancheng.gov.cn)上转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