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全国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6-26 |
谈 判 邀 请 函
受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JZ2015-H049W;采购计划编号:P-20150611-001130)项目举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完工期
1、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及数量:厨房设备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壹仟柒佰壹拾元整(¥251710.00),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预算金额为报价上限,超过上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3、完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
2.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主要货物(商用燃气灶具及商用电磁炉)的生产商,具有 “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工业及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查验;
3. 投标人须具有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查验;
4. 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内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
5.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4提供)。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只有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谈判资格。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谈判,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谈判响应均作无效响应: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2、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报名截止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不足三家的,本项目转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允许大型企业参加(将另行公告),中小企业报价按照《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规定进行价格扣除。
三、购买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6月26日~7月 2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购买谈判文件地点: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资格条件中1-5点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以及: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标书);
(2)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次;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7月 3日14:30~15:00;
2、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7月 3日15:00;
3、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小学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1372626900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邮编:519075
联系人:王志学 13750043147(项目咨询)、何晓春 2651788(保证金)
传真:0756-2651780
七、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梅华路支行 户名: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0164684 10525 01278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珠海市农商银行香洲支行
户名: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002 0000 0057 7942 3
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小学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