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翠微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珠海市香洲区翠微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香洲区翠微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谈判编号:GXZH2015HW094;采购计划编号:P-20150605-001073)项目举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完工期
1、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翠微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及数量:珠海市香洲区翠微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230,000.00),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预算金额为报价上限,报价超过上限的将作无效谈判响应处理。
3、完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谈判供应商须为中小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谈判文件)。
4、谈判供应商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从开具证明的当天向前追溯,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开具时间至成立时间;证明开具时间应为谈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查询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评审现场提供原件供评委核对,或者将原件附在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中)。
5、供应商近三年以来(谈判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保证书)。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只有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谈判资格。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谈判,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谈判响应均作无效响应: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2、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报名截止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不足三家的,本项目转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允许大型企业参加(将另行公告),中小企业报价按照《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规定进行价格扣除。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
三、购买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6月29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购买谈判文件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305室)
3、购买谈判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第2-3项资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
(3)办理人身份证。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次;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6月30日14:30 ~15:00;
2、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6月30日15:00 ;
3、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珠海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305室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珠海市香洲区翠微小学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1382300897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305
联系人:蓝先生 0756-2625399(项目咨询)
罗小姐 0756-2625188(标书售卖)
胡小姐0756-2625188(保证金事项)
传真:0756-2625833
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梅华西路支行
户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香洲分公司
银行账号:669164143718
购买标书及交纳服务费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珠海星园路支行
户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香洲分公司
银行账号:644462287236
(备注:珠海市香洲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监管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周先生,电话:2663712、2525302)
珠海市香洲区翠微小学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