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6-1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阳市教育局委托,就各东阳市教育局学校厨房设备及餐桌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XDYCG2015-110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 |
设备名称 |
预算价(元) |
合计(元) |
学校 |
备注 |
1 |
厨房设备 |
561000 |
561000 |
第二实验幼儿园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
2 |
厨房设备 |
600000 |
600000 |
南上湖小学 |
|
3 |
厨房设备 |
117000 |
117000 |
李宅初中 |
|
餐桌 |
12000 |
12000 |
画溪初中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本公告设定的特定条件。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的经营资格。▲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工商注册经营许可证。2.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
3.投标时须带样品和规定的附件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7月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2.发售地点:东阳市人民路309号二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0日,09:30。
七.投标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5年7月10日,09:30。
九.开标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标一陆仟元整,标二陆仟元整,标三叁仟元整。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东阳市支行
银行账号:1208040009049061431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5.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联系人:钱喜信
联系电话:0579-86690005
传真:0579-86690066
地点:东阳市人民路3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