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6-1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康市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委托,就学校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JCG-YK2015063-00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学校食堂厨房设备 |
1.0 |
批 |
137.4 |
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将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阐述 |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有“厨房设备、燃气灶(炉)具”产品制造与销售项目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并进行安装调试的合法公司;
4、投标人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所投产品(燃气灶(炉)具、双门蒸饭车、四门冷柜)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以上三种产品若有外购,还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委托授权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6月18日至2015年7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永康市江南街道久居新城19幢1号(实验幼儿园高川分园对面)。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9日,14:30。
七.投标地点: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金城路518号江南甲第大酒店八楼)。
八.开标时间:2015年7月9日,14:30。
九.开标地点: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金城路518号江南甲第大酒店八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3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溪心支行
银行账号:19627701040001071
十一.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所投产品(燃气灶(炉)具、双门蒸饭车、四门冷柜)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原件,以上三种产品若有外购,还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委托授权书原件。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交于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579-87447077
传真:0579-87449099
地点:永康市江南街道久居新城19幢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