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广东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6-18 |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助销物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招标编号:YYGXZ2015-027
二、采购项目名称:助销物料采购项目
本项目共设两个子包,投标人可以竞投任何子包,也可以竞投全部子包,但必须对同一子包中的全部内容进行整体投标,否则其该子包的投标将视为无效。
三、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单价投标,每项产品单价设投标最高限价,具体如下:
子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子包1 |
计算器 |
30000 |
个 |
子包2 |
蓝牙便携迷你音箱 |
1500 |
个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以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且经营范围要涵盖所投标内容(须按第五点要求提供上述证件),且至少要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
(1)标的物品的生产企业或品牌所属企业(生产企业须提供标的物品生产企业的自产声明原件;品牌所属企业须提供品牌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品牌所属企业公章,如供应商中标,招标采购单位可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核查);
(2)标的物品的生产企业或品牌所属企业所直接授权、委托的代理商或经销商(由其他代理、经销商所授权的不属此列),且所代理、经销的经营范围要涵盖标的物品、招标人所在地及本次采购时段(须提供上款(1)要求的资料及生产企业或品牌所属企业签署的直接授权书、授权代理书或经销证明);
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5.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6月18日9时00分起至2015年6月26日17时00分止(办公时间)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报名资料(具体以附件《报名资料及核对情况一览表》为准)如下: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如需年审的,提供最新年审的材料;已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还须另外提供营业执照颁发机构指定官方网站载明的企业基本信息打印页及其查询路径);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须提交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方为生产企业或品牌所属企业的,若标的物品具有正式注册商标,则要提交商标注册登记证复印件;若标的物品没有正式注册商标,则要提交自主生产的证明、声明文件(如供应商中标,招标采购单位可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核查);如所投标物品使用了特定专利、专有技术、设计创意、著作权、肖像权或其他知识产权,须提供相关知识产权权属的证明、声明文件,或合法使用的授权;
4、投标方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交生产企业或品牌所属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企业或品牌所属企业签署的直接授权书、授权代理书或经销证明;还须提交所代理、经销物品的商标注册登记证复印件(如有)或生产企业自主生产的证明、声明文件;
5、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都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并提供原件验核,原件在报名现场核对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生产企业提供的资料还需加盖生产企业公章。未按上述规定提供报名资料或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不符的,恕不予报名;只有通过报名的供应商才能成为正式的投标人。
6、投标报名时投标人必须明确参与投标的子包号,并按报名的子包号参加投标。
六、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则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小额纳税人无需提供。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8日9时00分(注8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8日9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一、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020-87013948
联系传真:020-87013295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横路186号
邮编:51061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83172166
联系传真:020-83172223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邮编:51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