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变更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6-17 |
1、问:关于2015年南通开发区中小学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编号:NTKFQGP20150604002)评分标准中2.2.2技术商务标投标单位在南通地区应设有备品备件库(南通本地投标单位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外地投标单位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原件备查,没有原件不得分),我公司有以下疑问:
外地投标单位在南通地区的服务场所是租赁的,房产证原件在房东处,只能提供复印件。
答:如房东为个人,需提供租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复印件(与房产证名一致)并加盖出租方红章;
如房东为单位,则需提供租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出租方红章。
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