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陕西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6-11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富平县教育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富平县教育局关于学校厨房、餐厅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富平县教育局关于学校厨房、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CF2015—CGZB—015
三、采购人名称:富平县教育局
地 址:渭南市富平县莲湖大街
联系方式:1399232336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座1401室
联系方式:0913—8219328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共分为3个标包(各标包具体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清单量)
Ⅰ标包:莲湖学校厨房、餐厅设备采购:包括不锈钢油烟灶、碗柜、餐桌、板车、保温车、快餐盘、残食车、收碗车、电饼铛、灶间拼台、压面机、和面机等;
Ⅱ标包:华朱初中厨房设备采购:包括不锈钢油烟灶、消毒柜、留样冰箱、餐桌、案板、大、小电磁灶台、三连池、切菜机、绞切两用机、汤桶、菜台等;
Ⅲ标包:淡村初中不锈钢油烟灶、厨房灶具采购:包括不锈钢油烟灶、消毒柜、保温售饭台、12千瓦开水器、木案工作台、电饼铛、菜墩、汤桶、大锅灶等。
项目用途:师生就餐。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金额:Ⅰ标包:肆拾捌万壹仟伍佰捌拾元柒角贰分(¥481580.72元)
Ⅱ标包:贰拾伍万贰仟伍佰柒拾玖元叁角整(¥252579.30元)
Ⅲ标包:壹拾玖万叁仟贰佰肆拾捌元肆角叁分(¥193248.43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代理商提供针对此项目产品的制造厂家授权书原件,供应商需具有生产许可证;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具有本项目采购所必需货物的供货和安装、调试能力,并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5、谈判时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以上证件复印件贰套;
注:该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谈判时需提供上述所有资料的原件进行审查。
七、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6月11日至6月17日17时止(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富平县车站大街312号粮食局临街二楼
3、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包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6月24日下午14:30时
2、谈判时间:2015年6月24日下午14:30时
3、谈判地点:西安鸿业大酒店(地址:雁塔区含光北路137号)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刘显龙
联系方式:1399232336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富平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富平车站支行
账 号:100322056080010001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