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广东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6-11 |
一、招标文件编号
XACG15042
二、招标项目名称
新安街道后勤中心食堂自助餐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1. 投标人必须是深圳市政府注册采购供应商,并具有厨房设备等相关经营范围和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近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扫描件。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发布之日之后(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必须提供2011年1月1以后在深圳市范围内(合同签订日期)实施过同类厨房改造项目成功案例不少于1个。(必须提供相关合同、清单及验收报告,提供不完整将导致废标)。
4. 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考察,并取得由新安街道后勤服务中心的现场勘察证明,(现场考察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到新安街道食堂一楼现场勘察,联系方式:颜主任,136-9983-4378);
5、法人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报名必须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上述资质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不能满足上述投标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做废标处理;
四、售后服务要求
1.施工方对本顶目所采购的各项设备提供不少于三年的质保期,三年免费上门维修。质保期三年内实行全保,质保期满后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免人工费进行维修,如需更换配件,只收取成本费;
2.在保修期内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和损坏,投标方须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
3.在保修期结束前,须由投标方工程师和用户代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缺陷必须由投标方负责责修理或更换。在修复之后,投标方应将缺陷原因、修理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用户;
4.在保修期内由于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和损坏,投标方须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
五、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以二次报价价低者为中标方式(高于预算金额为废标)
六、投标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需缴纳人民币2万元
七、报名截止日期
2015年6月22日下午4时止
八、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0755-23491372; 预约报名:13751005807
九、联系人
马先生
十、办公地点
新安街道办事处62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