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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星沙商务写字楼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湖南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湖南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5-05-27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沙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长沙县星沙商务写字楼食堂厨房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长沙县星沙商务写字楼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0623-1581N1109448
3、项目预算:2530000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②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构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4.2、特殊资格条件:
(1)燃气器具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2)投标人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提供地市级或以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4)投标人本单位具有7个或以上型号炊用燃气产品已录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本地区(长沙市)管道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目录(有效期内)的相应证明材料(详见2014年湖南省管道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目录(第一批)、2014年湖南省管道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目录(第二批)的总和)。
4.3投标人应将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评分证明资料原件装入文件袋中提交,原件需列详细清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未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评分证明资料原件未提交的,相应的评分项不予计分)。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7日起至2015年6月18日,登录《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zbcg.csx.cn)下载招标文件。
5.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5.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6 月 19 日 9:30 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5年 6 月 19 日 9:30。
6.3开标地点: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
6.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30000元。
7.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
账户名: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开户行:农业银行长沙欣安支行
账 号:18031701040001659
7.3、缴纳时间:2015年6月19日9时30分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联 系 人:林小姐 彭小姐 邮编:410000
电话/传真:0731-84553843
采 购 人:长沙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路39号
联系 人:章先生 电话:0731-8401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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