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北京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5-27 |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 为适应后勤社会化改革趋势,进而提高餐饮服务质量,为员工提供安全可口、营养搭配合理、性价比适宜的工作餐,拟将员工餐厅委托专业的餐饮公司经营管理,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职工餐饮服务
二、招标人概况及项目说明:
1、复兴医院由住院部、门诊部、科教中心等组成,其中住院部位于复兴门外大街甲20号,有本院员工、学生及外包服务公司员工约1700人,门诊部位于月坛北街,距医院本部约3公里,约有员工200人,科教中心位于白云路6号,距院本部约1公里,有员工及学生约200人。
2、本项目场地为职工餐厅位于院本部北楼负一层,餐厅面积约200平米,大餐厅有餐位约120个,小餐厅可容纳20人就餐。制作间由贮藏间、粗加工间、洗切间、主食操作间、副食操作间组成,有电磁大锅灶一台、双眼低汤灶两台、四眼炮台灶一台、双眼灶两台、蒸箱两台。
3、项目内容:负责职工餐厅的管理运营,为招标方员工提供一年365天的早餐、中餐、晚餐、夜班餐、接待餐及食品外卖等相关供餐服务
4、项目说明:本项目为员工供餐委托服务项目,招标方提出委托服务的要求并对委托服务的实现过程、完成情况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中标方需为复兴医院住院部、门诊部、科教中心约2000人提供工作餐,其中住院部为早、中、晚及夜班餐四餐,科教中心为早、中、晚三餐,门诊为中餐。由于医院工作特点,现状就餐人数午餐约1000人次,早餐约150人、晚、夜餐人数约100人。
5、项目时间:合同期为2年,如项目运作良好且双方无异议可延续一个合同周期。
6、项目费用:当出现本文件第三部分第二条第八款所列的情况时,招标方给予一定的补贴。其余情况下,日常经营均由中标方自主经营,全部供餐收入为中标方的流水收入。
三、招标方提供:
免费提供供餐场地、制作场地、收银设备、餐厅及后厨设备、厨具及餐具(一次性餐具除外);承担水、电、气和正常维修费用,提供值班室两间、办公室一间。
四、投标人提供:从原材料采购到膳食供应的全过程管理。原材料费用、人员费用、免费供应的汤粥、洗消用品、调味品、一次性卫生用品(含一次性餐盒、一次性筷子(汤勺)口罩、手套、纸巾)等。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概述:
1、投标单位投标前应仔细研究本招标文件,若发现文件中或文件之间有疑问或矛盾时,应通知招标单位,由招标单位澄清。
2、本招标文件为四部分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所有条款,严格按照标书的要求进行投标,与要求不符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废标。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配餐方式或资料,包括图片说明,应使用简化字,所涉及的计量单位,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4、投标文件需准备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应经授权代表签署。
5、现场勘察时间为招标文件的时间,恕不另行安排,不参加现场勘察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6、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
7如有涂改,修改处须有法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印章。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境内服务的供应商;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具有工商部门审批的、承担本项目的经营许可。
3、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人民币
4、本公司有持证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及营养师
5、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和厨师长需具备管理、运作类似项目的经历和能力。
6、投标人需具备合同签订20日内正式接管服务项目的能力。
三、投标时需提交的文件
1、投标函(见附件2)
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包含在投标书的第一部分并每页加盖公章。
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从事餐饮服务的许可文件、质量及安全体系认证文件(有则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7)、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资质及荣誉
3、项目详细方案(含管理架构、人员组成、人员资质、质量管理及控制体系、相应的规章制度)。
4、成本构成表,餐食种类安排及定价明细表。
5、投标人相关案例及业绩(运营的同类项目)。
6、食品安全管理员、营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及厨师长工作经历说明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7、投标人认为其他必需的内容。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装密封,且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2、所有密封面上均应标记:
(1)注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2)在密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五、评标原则:
1、签署的投标书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操作
3、同等条件下,具有三级综合医院餐饮服务业绩者优先考虑。
六、中标通知:
1、由招标方在网站上公布并通知中标方。
2、中标者接到中标通知后,向招标方交纳3万元履约保证金,并按约定时间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合同运行三个月后履约金原数退还。
七、其他事项、
1、甲方具体的项目要求详见第三部分
2、现场勘察时间:投标人可在发标后两日内与项目联系人联系,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对项目现场进行勘探。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我院南病房楼地下一层采购中心。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5年6月5日15::00。
5、具体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6、联系人:项目联系人:苏月忠 联系电话:88062048
招标联系人:张 希 联系电话:88062084
第三部分 项目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
(1)符合卫生部颁布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单位卫生规范》和标准。
(2)员工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北京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等。
(3)员工餐厅服务工作按照星级酒楼餐饮服务标准执行。
(4)投标方提供合理的员工餐厅布局设计及必备的厨房设备。
2、服务人员要求
餐饮公司拟用于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高、中级厨师队伍和富有经验的管理与服务人员,能够满足招标方员工餐和接待用餐的需求。
(1)餐厅经理:管理经验丰富,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历或有餐饮经理岗位资格证书。
(2)厨师长: 具有2年以上的厨师长任职经验,深知风味菜肴的制作,熟知后厨成本管理、膳食质量管理,具有厨师资格证书。
(3)营养师:具有丰富餐饮服务经验,对配餐进行指导。
(4)厨房各类厨师:具有2 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掌握两种以上风味菜肴的制作。
(5)所有服务人员:应品貌端正,政治可靠,无犯罪记录。持有本年度健康证,并接受过专业培训。
(6)项目经理、领班、厨师长、厨师及其它的主要工作人员应为固定人员。
(7)所有项目人员为中标方派入人员,其劳动合同签订及相应法律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应要求。
二、工作要求:
1、餐厅提供早餐、中餐、晚餐、值班餐。开餐时间满足医院要求,并承担门诊、科教中心和住院部内部分科室及夜班餐的送餐服务,保证送餐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2、餐厅收费采用刷卡形式,点餐方式可为零点、套餐、自助或送餐等方式,其中夜班餐、手术餐及部分科室员工餐、门诊及科教中心员工餐需提供送餐服务。
3、餐厅价格应低于市场价格。食谱及菜品售价应提前一周报采购人审定,接受采购人对每周出售主副食的定价及膳食质量的审核(未经批准被邀请谈判人不得擅自调整价格)。
4、投标书中需提供一周不重复的零点食谱,膳食及服务需满足以下要求:
(1)主荤菜是以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为主,肉类和水产类等主材应大于70-80%。
(2) 荤素菜是含有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其中肉类和水产类食材应占20-30%
(3) 素菜是不含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
(4) 餐厅必须提供清真饭菜。
(5)饭菜现做现卖,批量或单份制作,份数适当,保证菜品色、香、味和温度。
(6)员工早餐主食包括但不限于馒头、花卷、烧饼、油条、糖油饼、包子、煎饺等面点类,豆浆、粥类、豆腐脑、馄饨、汤面类,牛奶、咸菜等,每天不少于10个品种,应免费供调味品和不少于2种的小菜。
(7) 员工零点餐厅:午餐热菜不少于15种(含主荤、半荤、纯素), 并供应水果,风味套餐、特色小吃等,免费供应汤粥及调味品。主食不少于8个品种。
(8)晚餐及夜班餐:晚餐热菜不少于8种(含主荤、半荤、纯素),主食不少于6个品种。夜班餐按医院要求的时间送餐至工作场所,制作的品种应符合夜班餐的特点。
(9)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15分钟布置完毕。合理安排用餐人数,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避免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分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保证菜量。
5、其他供餐形式:投标方可根据场地特点及自身优势,提供如套餐、自助餐、特色小炒等供餐模式,但入口率及配料比应符合医院要求。
6、 项目财务状况及损益分析每月报采购人,随时接受采购人检查。
7、 食品原材料、洗消用品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储存及出入库管理的行业要求。
8、 投标人的成本构成包括原材成本、人员成本、管理成本、杂项成本及企业利润,其中原材料成本(指蔬菜、肉类、蛋及海产品等)成本应占60%以上(含60%),遇原材料价格上涨明显时,原材料成本超过80%时甲方可给予一等的补贴,具体补贴额度双方协商。
三、工作职责与管理要求
1、 中标方应委派项目经理,代表投标方进行本项目的现场管理,承担现场管理的(包括安全、卫生、消防、项目管理等)全部责任,负责人员及设备的管理、与招标方的沟通等保障工作。
2、中标方应委派厨师长及主副食厨师及服务人员、辅助人员,具体人数由中标方自行安排,但应满足365天的供餐需要,项目进行中不得以节假日休假及人员不足等理由降低服务水准。
3、及时准备掌握当日和次日的重要活动,做好原料的准备。
4、及时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
5、按规定着装,保持仪表仪容。
6、负责各项卫生工作并达到标准。
7、对客人提出的要求和意见,应迅速向膳食科或行管处汇报。
8、在餐厅内不得有下列行为:挖鼻、梳头、吐痰、修指甲、吸烟、吵架、吹口哨、插手入袋、叉腰、靠在墙边或工作台。
9、消毒间人员熟知消毒液的配置比例和允许使用的时间,严格按照配比标准配置消毒液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
10、坚持洗消工序:即去残渣、洗涤剂洗刷、净水冲、热力消毒四道工序,消毒温度达到标准。
11、消毒后的备用餐、茶、酒具要有专柜储存、整洁有序,无杂物,无油垢。
12、洗碗机要保持干净,热力洗消用气达到规定的温度,洗碗池专用,用后洗刷干净,无残渣,桌面、地面清洁污物。
13、废弃物专用容器摆放,做到不暴露,不积压,不外溢。
14、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低值易耗品,损耗不超过5%范围内。
15、不得出售烟草及其他医院禁止销售的食品、饮料等。
四、服务对象评价:
公司应每月进行满意度测评,了解就餐者对食品卫生、营养搭配、花色品种、餐饮价格及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医院伙委会也将进行满意度测评,广泛征求员工意见,总满意度不应低于70%。确因中标方原因致使员工就餐满意率低于60%时,招标方将给予中标方一定的经济处罚,仍无改进则终止合同并由中标方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