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5-2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嵊州市中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嵊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就嵊州市国资综合业务用房工程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ZZT-H150430JC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厨房设备 |
1.0 |
批 |
80.0 |
|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本项目设备供货能力的生产加工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6月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6:30
2.发售地点:嵊州市剡湖街道北直街81号粮食局附楼二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16日,09:30。
七.投标地点:嵊州市剡湖街道北直街81号粮食局附楼二楼
八.开标时间:2015年6月16日,09:30。
九.开标地点:嵊州市剡湖街道北直街81号粮食局附楼二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6000.0
交付方式:投标人应于2015年6月15日16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交至嵊州市中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银行到帐为准)
收款单位(户名):嵊州市中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嵊州支行
银行账号:85090154740006384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手续,成交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如不注册,视为放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嵊州市中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钗
联系电话:0575-83018232
传真:0575-83018232
地点:嵊州市剡湖街道北直街81号粮食局附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