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贵州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5-22 |
采购编号:BYJT[2015]058
贵阳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就“白云公安分局民警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且具备厨房设备销售经营范围的企业前来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
竞标人须知
1、项目名称:白云公安分局民警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食堂厨房设备采购
3、供货地点:贵阳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
4、采购单位:贵阳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供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20日内。
8、参与竞争单位基本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办公家具销售或其他符合本项目内容的经营范围。
9、竞争性谈判报名时间:2015年5月21日-5月26日)(任务紧急,节假日不休)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潜在竞标人自行踏现,费用自理,如有疑问与业主单位联系。
谈判文件获取地点:贵阳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
联系人:赵宁电话:13985019641
获取谈判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1).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报名结束后业主方将在检察院开具购买谈判文件的所有竞标人的无行贿记录,如经检察院查出有相关不良记录则取消谈判资格。
10、质疑及答疑:竞标人如对本文件有疑问,必须于2015年5月27日12:00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谈判方将于2015年5月27日17:00时前进行答复。
11、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计人民币贰千元,竞标人必须于2015年5月26日上午10:00时前将保证金交到白云区交通运输局财务室,否则取消其谈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签定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完合格后一周内予以无息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谈判保证金在谈判结束后一周内予以无息退还。
13、谈判时间:2015年5月28日上午10:00。
14、谈判地点:白云区政府会议中心三楼第六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