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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第十五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 湖南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湖南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5-05-22
 

 

  岳阳市第十五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HNSXBC2015-YY-009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第十五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HNSXBC2015-YY-009。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 ) 预算(元)
1 厨房设备采购 一批 319114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 厨房设 备采购 详见谈判文件技术参数   所投设备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满后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只收取材料成本费免收服务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 2、交货方式:直接送到指定地点。 3、项目现场:岳阳市第十五中学三楼厨房。 4、付款条件:设备到货进场,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5%,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具有专业从事厨房设备制造或销售)、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②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具有专业从事厨房设备制造或销售)、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开标时请提供以上资质原件供评委审查; 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复印件上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供应商代表应是供应单位的固定工作人员。一个供应商只能购买一份谈判文件,购买谈判文件时供应商代表应留下自己的真实电话号码并时刻保持畅通,以便于联系。否则因联系不到而造成供应商权益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3、购买谈判文件地点:岳阳市花板桥佳汇华庭1栋中单元1008室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5月22日至2015年5月28日每天上午8:00 ~12:00,下午2:30~5:30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5年5月2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在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岳阳市五里牌)四楼谈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岳阳市第十五中学  联 系 人:李校长  电    话:13607308900 地    址:岳阳市白石岭南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付萍     电    话:0730-8181866  地    址:岳阳市花板桥佳汇华庭1栋中单元1008室     政府采购保证金监督举报电话为:0730—8850162,传真0730—8851373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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